第(1/3)页 十一月十日。 早上,七点。 青梧省,绿森市。 火炬街道商业街,金茂律师事务所。 徐德从律所正门走出,他穿过马路,直挺挺向着律所对面的早餐摊走去。 早餐摊是粥铺。 几张桌子三三两两放在街道上,桌面还摆放着一次性筷子与纸巾,摊主守在两个冒着氤氲白汽的蒸笼旁,忙得额角渗汗,手忙脚乱地招呼着客人。 其中一张桌上放着一些早餐,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分食。 正是从李家村赶来,连觉都没睡的林月王超,以及王梅母子。 “哒哒哒......” 徐德踩着晨光快步走来,一屁股坐在桌前的空位上,手腕一扬,一个厚厚的信封‘啪’地落在王超面前。 “按事先说好的,这是给你的报酬。” “哟?” 王超原本还蔫巴巴的吃着东西呢,听闻此话,当即眉头一挑。 他放下手里的烧饼,将信封拎起拆开,往内一瞅。 十张崭新的百元大钞赫然在目! “哟呵!” 王超眉毛龙飞凤舞的扬着,饭也不吃了,美滋滋的数着。 虽然就十张,但他还是翻来覆去,不断数,数的不亦乐乎。 徐德收回眼神,他又走向摊主那边,看着琳琅满目的食物有些犹豫,旋即只拿了点便宜咸菜,以及一碗便宜白粥。 接着便坐在桌前,默默吃了起来。 见此一幕。 林月忽的一顿,她用余光瞥了眼徐德碗里寡淡的粥菜,稍稍迟疑,用筷子夹了两张金黄油亮的肉饼,放在店家备好的竹碟中,推到对方面前。 徐德顿住,抬头看去。 “昨晚谢谢你了,今天我请客。” 林月侧过头去。 “不然...这起民事诉讼委托案我指定是做不成了。” 没有徐德,哪怕民诉抚养权她胜诉了,那也没办法留住孩子,虽说不会在履历上留下污点...... 但她打官司,可不是为了专门给履历‘美容’的! “嗯,互帮互助。” 徐德随口道,他需要借对方的身份让自己多一丝合法,所以算得上是互相帮忙,没谁千谁的。 林月却反没在意这个,而是反问道: “昨晚...你给那个李丽钱了?” 徐德顿了顿,没有否定,随口笑道:“走不通的路,可以用钱来走通。” “多少?”林月又问。 徐德道:“三千四。” 他身上的钱不多,算上昨天律所发的钱,拢共就五千三百块。 昨晚下血本,自费给了三千四,再去掉给王超的,现在手里连一千块都没有,还要应付房租、水电...... 甚至,若非律所昨天发工资,他连王超的报酬都结不了! 说实话挺拮据,挺窘迫的。 但他也习惯了,当初自己求学时,可连个发霉的馒头都舍不得吃,而眼下,馒头和咸菜却能大口大口咀嚼。 不过。 林月闻言,沉默片刻,旋即并拢双腿,从随身带的包里掏出一个钱包。 她掏了掏包,又索性将钱全都拿出,随即递给徐德。 “案子说到底还是对我影响最大...这钱没理由让你出。” “我身上没那么多现金,就一千七。” 说到这。 林月顿了顿,扭头看向身侧的王超。 “哟哟哟......” 王超此时还美滋滋的数着自己手里的钱呢。 一千块,这可是一千块啊! 那些破律所都不收自己,说他专业能力差...但他是谁,他可是王超,这不简简单单,靠自己翻墙和撬锁赚了一千块!? 比接咨询受气赚的又多又轻松! 就在他乐此不疲的数钱时...... 一只手忽的从天而降,将一千块全都抽走。 王超一愣,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,脸上流露出震惊神色。 “哟!!!” 光天化日之下,竟然还敢有抢钱的! 可惜抬头一看,刚好撞上林月的眸子。 林月道:“前个月你借我的三千块,现在也该还了,这一千你留着也没用,我就先收走,现在还差两千。” “哟!” 王超脸上露出震惊之色。 他不可置信的看了看自己双手,又抬头看着徐德手中,那自己都没来得及捂热的信封。 王超陷入沉思。 究竟谁赚了钱?又是谁亏了钱!? 最终,他脸上流露出温怒,直接伸手将信封夺了回来。 “你.....” 林月刚想皱眉,毕竟对方并不急用钱,也确实欠自己钱不还。 岂料,下一秒..... “哗~!” 王超将十张钞票抽出塞回徐德手里,只留下那个散发着木质气息的空信封,梗着脖子坚持道: 第(1/3)页